18日,文旅部印发《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等多项疫情防控指南,就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看要点梳理↓
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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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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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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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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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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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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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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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跨省游客凭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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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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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不随意关停上网服务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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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区,要坚决做好上网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上网服务场所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应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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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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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不随意关停娱乐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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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区,要坚决做好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娱乐场所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应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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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加强对茶具、杯具的清洁消毒;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娱乐场所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游艺娱乐场所的按键、摇杆、代币及附属设施应当做到“一客一用一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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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每个迷你歌咏亭内停留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2人。
剧院等演出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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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做限制,原则上不对演唱会、音乐节、实景旅游演出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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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风险区,由属地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决定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以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在高风险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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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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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使用在线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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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不随意关停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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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低风险区,要坚决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的,应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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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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