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正式宣布,经过十年不懈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2017年底,“四统一”改革全面实现,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
截至目前,全国约3000个大厅、4万个窗口、10万人的登记队伍,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登记服务,十年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通过推行“跨省通办”“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便民利民举措,实现“一窗、一网、一次”甚至“不见面”办 证,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2015年压缩83%。
我国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全国258.18万套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实现“应登尽登”,960万搬迁群众拿到“红本本”,吃下“定心丸”;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1100多万套房屋办 证问题,惠及2600多万群众;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登记面积4.13亿亩,登记率达96.2%,释放了国有农垦改革发展活力。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田文彪表示,十年来,我国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覆盖全国、实时更新,包含15亿多条不动产登记信息。目前,《不动产登记法》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下一步工作,王广华指出,要系统谋划未来五年的确权登记工作,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全面保护人民群众不动产权利,持续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加强统一登记基础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