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闭幕了,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依旧是大家争先抢购的“心头宠”,网上也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墩墩”,如线墩墩、花墩墩、馍墩墩,雪墩墩……用网友的话说就是“买不到,咱就自己做一个”。
生产、销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记者采访了全国年度平安之星—西青律师尚巍,听听她怎么说。
尚巍 律师
根据北京冬奥会组委会2019年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威斯尼斯人wns145585的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因此,生产、销售盗版周边“冰墩墩”“雪容融”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放至线上销售,还将触犯《电子商务法》。
如果权利人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一般是行政处罚,如果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会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侵权人违法经营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尚巍律师,中共党员,现任天津乐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天津市西青区政府法治智库名册专家,2018年担任天津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法律援助库律师,2021年荣获全国和天津市“平安之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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