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青法院以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
被执行公司人去楼空,但西青法院执行局法官并不放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到了被执行公司享有的债权,从债权中执行到位离职员工王某的工资款1万8千余元。
2020年9月,王某因劳动争议将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至西青法院。2020年11月,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王某防暑降温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1万8千余元。因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1月,王某向西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洪昊法官承办案件后,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情况,却一无所获。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王某也几近绝望。但洪法官丝毫不肯放弃,仍一如既往搜寻案件的蛛丝马迹,同时,王某也积极配合法官寻找财产线索。
2021年3月31日,经过仔细的调查,洪法官找到该公司为某水厂提供物业服务,并且享有到期债权的线索。当天,洪法官立即赶到该水厂,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取得了该水厂的积极配合,最终,成功从该水厂处扣留未付款1万8千余元。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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